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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系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意见
三、组织领导与指导教师
(一)组织领导
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由系主任负责,教研室主任协助系主任工作。组织领导工作包括: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确定备选的选题、推荐指导教师报教务处审批、布置与分解指导任务、督促与检查指导工作的进度与质量、组织安排论文答辩、计发指导酬金等。
(二)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由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推荐,报教务处审批。
2.指导教师原则上应是责任心强,担任本专业课程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本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3.对指导教师的要求。应对课题比较熟悉,而且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与实践经验;应明确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与要求,掌握所指导学生的学习情况;应对负责指导的课题的重点、难点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心中有数,指导方法立足于对学生启发诱导、因材施教;应严格要求,教书育人,既不可包办代替,又不可放任自流。
4.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10人。
5.指导教师的职责。包括:指导学生熟悉课题和进行调研;安排实验、设计、工作进度及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学生阅读、使用各种资料与参考书;对学生进行分阶段辅导和答疑;审阅论文(设计);写出切合论文(设计)的评语,提出建议成绩;指导学生准备答辩。
四、答辩与成绩评定
(一)答辩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人数,按专业学生数的20%安排,其余同学的论文(设计)由专隶评审。答辩采用个人申请与指导教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安排。原则上,本人申请答辩应征得答辩小组的同意,指导教师要求答辩的学生必须参加答辩。未参加答辩的学生论文(设计)成绩原则上不能获得“优秀”。
答辩前,答辩组要依据教务处要求认真研究答辩要求与评分标准。答辩时,先由学生对论文(设计)作概括性陈述,然后由教师提问若干个问题,并可追踪提问。提问时,除了向学生就论文(设计)中有关问题考问,还应考核学生的基本素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5个等级记分,其标准如下表:
指导教师先评定建议成绩,最终成绩以答辩成绩和评审成绩为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必须补做,补做论文(设计)的最高成绩为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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