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专业

学生质量标准

    根据学院有关加强专业建设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保证与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特制定学生质量标准。
    一、基本素质
1.良好的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素质。要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易与人合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进取。
2.合格的思想政治素质。要求: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行端正,积极追求进步。
3.健康的身心素质。要求:身体健康,符合“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具有较强的意志和毅力,能自我调节自身心理,心理健康。
4.基本的人文、科学素质。要求:基本掌握培养方案规定的人文、科学知识;具备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通过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水平(一级)考试;基本掌握一门外语(英语),达到实用英语的A级或B级标准。
    二、职业能力
    (一)专门技术能力
    总体要求:掌握人才培养方案规划的各专业模块知识,职业技能训练成绩合格,通过电子商务师、营销师等职业资格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1.网络应用能力。具备基本网络工具的使用能力,熟练掌握FrontPage2000中表格、超链接及框架等的网页操作,了解和掌握HTML语言的使用,具备查、杀病毒软件的使用与升级能力。
2.网络营销能力。熟练掌握网络商务信息的收集、发布方法,能掌握网上市场调研的方法,具备检索软件检索商务信息的能力。
3.电子支付能力。熟练掌握电子支付的工具的使用方法,具有电子钱包和电子货币的操作的能力,具有电子合同的签订能力,熟练掌握数字证书的使用方法。
4.商务操作能力。熟悉商务活动的基本程序与要求,初步具备参与商务谈判和独立从事推销业务的能力,具有运用营销知识开展营销业务的基本能力。
    (二)关键能力
1.学习能力。养成坚持学习的习惯,具备在学习中发现问题,归纳问题和总结问题的能力。
2.工作能力。具备调查研究与组织协调的基本能力;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品牌意识与效益意识;具有团队精神和良好的人际关系;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
3.创新思维能力。养成动脑筋的习惯,能针对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变化态势,提出多种解决问题方案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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