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市场营销专业

学生质量标准

  根据学院有关加强专业建设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保证与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特制定学生质量标准。

一、基本素质
  1.良好的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素质。要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易与人合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进取。
  2.合格的思想政治素质。要求: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行端正,积极追求进步。
  3.健康的身心素质。要求:身体健康,符合“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具有较强的意志和毅力,能自我调节自身心理,心理健康。
  4.基本的人文、科学素质。要求:基本掌握培养方案规定的人文、科学知识;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通过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水平(一级)考试;基本掌握一门外语(英语),达到实用英语的A级或B级标准。

  二、职业能力
  (一)专门技术能力
  总体要求:掌握人才培养方案规划的各专业模块知识,职业技能训练成绩合格,通过国家营销师职业资格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1.企业经营能力。具备一定经济分析能力,能运用相关知识分析经济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  ;具有运用营销知识开展营销业务的基本能力;能够独立从事企业经营工作。
  2.企业管理能力。具备科学的管理意识,基本掌握现代管理技术和方法;具有运用会计方法处理日常经济事务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3.促销能力。具有参与商务谈判和独立从事推销业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公关意识和开展公关活动的基本能力;具备参与广告策划和广告经营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
  4.营销策划能力。能独立开展市场调研和预测工作,熟悉营销策划的方法和步骤,具备初步的营销策划能力。

  (二)关键能力
  1.学习能力。养成坚持学习的习惯,具备在学习中发现问题,归纳问题和总结问题的能力。
  2.工作能力。具备调查研究与组织协调的基本能力;有较强的市场意识、质量意识与效益意识;具有团队精神和良好的人际关系;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
   3.创新思维能力。养成动脑筋的习惯,能在工作中提出多种解决问题方案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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