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职校企合作教育的思考

方光罗,郑承志


   校企合作教育是一种从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综合职业能力及就业竞争能力出发,充分利用学校与企业等多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资源在培养人才方面的优势,培养适应企业需要的应用性专门人才的教育模式。
   
一、校企合作教育的必要性
(一)校企合作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客观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高等教育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要加强产学研结合,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和产业界以及科研院所的合作,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建立科技企业,企业在高等学校建立研究机构,高等学校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2000年2月,江泽民同志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整天让学生禁锢在书本上和屋子里,要让学生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打开他们的视野,增长他们的社会经验。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又明确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可见,高等职业教育坚持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既是党对教育工作的一贯要求,也是党的教育方针的明确规定。学生只有在校企合作教育的过程中,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增长社会经验,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产生情感、热情和责任,才能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校企合作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高职教育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就是要用先进的文化和科学技术教育与培养学生,使之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强烈愿望和真实的本领,能够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成为先进生产力发展的促进者。而培养和造就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和能力,在封闭的校园和书斋里是不能实现的,只能在校企合作教育过程中,在生产实践的环境中才能实现。
(三)产学合作教育是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面向市场、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面向地区和行业经济是高等职业教育坚定不移的办学方向。而校园里学“种田”,黑板上学“做工”,教室里学“经商”,只能是纸上谈兵。学生在学校里即使学习和掌握了一些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也只有通过产学合作教育过程中的企业实践得到印证,才能转化为实际的操作本领,才能使自己成为企业“留得住,用得上”的有用人才。
(四)产学合作教育是世界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在新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生产的转换周期大大缩短,不少高科技领域中的科学、技术、生产往往融合在一起。这样,不仅应用性专门人才培养,就是学术性专门人才的培养也离不开校企合作。正因为如此,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都始终坚持校企合作教育。美国早在1906年就开创了学生学习和工作多次交替的“学工交替”产学合作教育模式。美国科学基金会1995年发表的《重建工程教育——改革的焦点》的报告,强调改革的焦点就是要打破工程科学一统天下的局面,必须鼓励多种努力使工程教育在类别和深度上都体现多样性。工程教育要求师资队伍在学术和职业方面、学生在理论学习和实践经验方面,以及相应的评估体系和激励制度方面,都要体现多样性。实现多样性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实施产学研合作教育。德国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采取的“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学生的整个培养过程是在企业和高职院校交替中完成的。企业参与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成为施教主体,接受毕业生就业。毕业生不仅接受了严格的文化理论教育、严格的实践操作训练、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加上毕业时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考试等多重训练。因此,一般毕业生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联想思维、团队精神、责任心和精湛的职业本领,使德国职业教育成为德国经济腾飞和持续繁荣的“秘密武器”。英国“三明治”式产学合作教育,从1917年由工程专业扩展到商业经济专业以及文科各专业。学生在学习期间有很长一段(三年制的工作时间为12个月)时间,要走出校门去参加实际工作。这一安排就像一块肉夹在两片面包中的“三明治”一样,于是被称作“三明治”教育。校企合作教育从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发展到亚洲、非洲、大洋洲等几十个国家。随着发展中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不断发展,其校企合作教育正成为世界合作教育新的热点。
二、校企合作教育的基本思路
(一)企业全过程地参与人才培养
高职人才培养过程大致可分为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实施、毕业生就业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应该有企业的参与,凝聚企业人员的智能与劳动。
1.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企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提供岗位变化趋势信息。企业是生产、流通实践第一线,直接感受着经济发展、经济结构、流通业态的变化对职业岗位(群)的影响以及新的专业人才需求,可以为学校专业设置提供有用的信息。我院曾长期开设商品经营专业,为商业零售、批发企业输送人才。随着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和流通经济的创新,特别是连锁经营、超级市场、代购代销、生产企业构建营销网络等新的业态出现,安徽商之都总经理曾建议我院停止商品经营专业招生,改设市场营销专业,为工商企业培养营销专门人才。实践证明市场营销专业人才一直是制造业、服务业的紧缺人才,我院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几乎达到100%。我们尝到了企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的甜头。学院现有23个专业,每个专业设置都注意征求企业专家意见,聘请行业、企业有经验的专家参与论证。二是参与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计划制定过程是从岗位职责分析入手,确定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能力、实现能力必须具备的知识及知识转化为能力的途径,在对知识整合的基础上形成课程体系及教学计划。一种岗位究竟应该履行哪些职责,需要具备哪些能力和知识,不是凭空想象或从书斋里找出来的。因此,我院每一专业教学计划都在听取行业、企业专家意见后形成草案,再交给他们征求意见,或把他们请到学院和教师们在一起进行讨论,努力使形成的教学计划务实、可行。
2.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阶段实际上就是学生从到校至毕业的人才培养过程。在这一过程,企业参与人才培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企业派人到学校讲课。高职院校从行业、企业聘任兼职教师,定期或不定期给学生系统授课、开设讲座、作学术报告,把实践第一线的新知识、新技术、新经验传授给学生。我院曾请安徽商之都李庭信总经理到校讲授“商品营销新技巧”,就给同学们耳目一新的感觉。二是企业为高职院校提供校外实习基地。芜湖商之都、芜湖银座大厦、芜湖南京新百大厦都是我院商贸类专业实习基地,商贸行业的专业大多属软性专业,其专门人才的培养光靠模拟环境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职业氛围、职业情感、职业道德、职业习惯和职业能力只有在环境和实践中才能真正形成。所以,学生的认知实习、部分课程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大多在实习基地完成。三是行业、企业参与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我们认为目前高职院校学生写毕业论文流于形式,照搬普通本科高校毕业论文的模式,对高职教育来说有害无益,必须进行改革。高职学生无需写理论性强的论文。论文选题必须来源于行业、企业实际,不是解决企业或行业中与所学专业有关的实际问题的,不能作为毕业论文的选题。学生到行业、企业经济实践中去选题,就需要行业、企业的参与。在这个基础上,由高职院校教师和实践老师共同指导,寻找问题的答案,这样的毕业论文才能真正成为完成人才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
3.企业参与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这一阶段的人才培养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接受学院的毕业生实习。学生的毕业实习有一个多学期的时间,相当一部分学生毕业实习就是预备就业,即实习后留在企业工作。我院一些校外实习基地优先使用我院毕业生,是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是反馈毕业生工作信息。毕业生在使用过程表现出的优点和暴露出的缺点及时反馈到学校,可以有效地指导学校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更好地培养“适销对路”的人才。

(二)校企全方位地合作
维系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教育的纽带主要有两个:一是利益,二是情感,其中利益是校企合作持久深入的关键所在。所谓利益,即校企合作互惠互利,达到“双赢”。从我们的实践探索看,企业之所以愿意与学校合作,一是由于校企合作,使培养的学生更加切合企业发展要求,能够更快地融入企业文化,企业可以获得直接顶岗的合格人才。如芜湖银座大厦开业,我们一次性选派100多名毕业生,解决其需要人才的燃眉之急。二是企业运营中的有关项目交由学校完成,更具专业性与科学性,并且可以节省开支。如我们承接的芜湖商之都商品展览会项目、正大上海集团公司芜湖大卖场选址调研项目等,均得到好评。三是企业的职工培训与后续教育可以通过合作教育来完成,如学校为企业提供职工岗前、职中、转岗等技术培训,成为企业的培训基地。四是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办企业。从学校来讲,通过同企业合作,得以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从企业招聘兼职教师,承接企业的研究课题等,使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学习、实践,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习惯、职业情感,获得实际工作的经验,有利于学生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提高技术应用能力及创新能力,还可以使学生获得一定的报酬与实现预就业。对教师而言,有利于掌握第一手资料,熟悉企业情况,帮助他们真正成为“双师型”人才,从而提升其业务素质。
更好地开展校企合作,建立校企领导及相关人员之间的情感关系非常重要。校企法定代表人之间感情甚笃,相互理解支持,必然能够带动校企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甚至某一位教师与某一个企业领导或企业部门负责人关系密切,都能给校企合作带来契机。
(三)校企合作教育形式的多样化
1.成立校企合作教育指导委员会和专业建设委员会。校企合作教育委员会由院系领导、学科带头人、有关部门(行业)的专家、企业家组成,以实施校企合作,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造就适应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为宗旨。专业建设委员会由系主任、学科带头人、行业或企业专家、兼职教师组成,旨在促进专业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优化与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2.校企人员相互兼职。高职院校教师去企业兼职,如具有律师资质的教师去律师事务所、具有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资质的教师去会计师事务所、旅游管理教师去旅行社兼职等;聘请企业实践专家为高职院校兼职教师,旨在造就“双师型”素质师资队伍,促进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学院与社会的交互结合。
3.共建教育培训基地。企业成为高职院校的实践教学基地,承担实践教学任务;高职院校成为企业职工培训基地,为企业培训职工,提高企业职工的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水平。
4.组织学生参与专业实践。包括承接企业的经营业务或将专业任务交由学生完成,安排学生利用课余或假期开展市场调研、社会调查、产品推销等专业工作,增加学生接触社会、锻炼能力的机会,同时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订单”教育。高职院校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和人才需求,实行“订单”培养,实现应用性人才供需的“零距离”对接。
6.合作开发科研项目。合作开发科研项目,是校企之间高层次的合作。如我院经贸系开展的“皖南地区旅游市场商品开发研究”,“安徽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平台构建与应用研究”等项目,都是校企合作开发科研项目的有益尝试。
应该指出,校企合作教育形式必须根据专业特点,服从、服务于满足市场人才需求和学生职业能力、特别是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进行科学的选择,综合运用。否则,不顾实际效果而片面地追求多种多样的校企合作形式,必然达不到培养应用性人才的目的。
三、校企合作教育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切实转变和创新教学观念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和市场对高职人才素质和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学对象的情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高职院校要把学生培养成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成社会所欢迎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就必须突破传统的以书本、课堂、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意识,确立以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突出实践教学、技能培养、学生主体的教学观念,为校企合作教育,扫除思想障碍。

(二)创新人才培养方案
传统的人才培养方案强调文化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之间的循序渐进和相互衔接。学生完成或基本完成专业课学习任务后才开始进行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从而限制了校企合作的时间、方式,弱化了产学结合的效果。而且,繁多的课程设置,相当于传统大专文化水平的培养目标,使得整个人才培养方案向文化基础课倾斜,加上追求“专升本”升学率的推动,严重影响了校企合作教育和产学的有机结合。我们认为,推动校企合作和产学结合,必须按照“强化专业课和实践课,突出技能训练课,整体压缩、局部强化文化基础课,活化政治理论课、规范思想品德课”的思路,创新人才培养方案。为此,必须对课程进行精简,即将三年学制的每个专业开设30多门课程压缩为24—26门,按“少而精”的原则,精简课程内容。所谓少,就是让学生着重学习与本专业有关的、与职业技能培养密切联系的基础知识,对于与职业能力关系不太大的课程内容尽量少讲或不讲;要对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进行综合、优化,“有所为有所不为”,使学生着重学透主干专业课,并能熟练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对文化基础课,可根据学生的文化基础差异、能力差异、目标差异,实行分层教学,对要求“专升本”的学生,加大文化基础课和应考课程的辅导力度。重视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适度淡化思想品德课的知识体系,强化其道德品质教育、训练、养成功能,使思想品德课的内容转化为学生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行为规范。引导学生自学、训练和实践,特别要重视人际关系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学习,帮助学生学会怎样做人。对政治理论课采取辅导加自学方式,着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提高政治思想素质的自觉性。从而为高职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和产学合作教育打下基础。
(三)构建校企合作的教育机制
规范、持久地坚持校企合作教育,必须构建相应的运行机制、动力机制、情感机制和监督机制。运行机构包括校企合作的时间、内容、形式以及合作教育的契约等;动力机制着重是让双方从合作教育中得到有形和无形的效益,实现“双赢”;情感机制包括双方相关人员定期和不定期的情感交流、工作研讨、互授荣誉职务等,激发彼此参与校企合作教育的热情;监督机制包括校企双方就合作教育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修正,以不断完善校企合作教育制度。
(四)制定推进校企合作教育的政策法规
目前校企合作教育持续发展的动力不足,与我国缺乏可操作性的政策法规有直接关系。当务之急,一是政府投入适当经费,加强校企合作教育研究;二是借鉴国外的经验,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规定企业有为教育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充分考虑企业的经济利益,对承担校企合作教育任务的企业,可根据接受学生的数量和消耗企业资源的费用,享受一定的减免税额和其他优惠政策;三是对高职校企合作、产学结合教育作出明确的规定,给予校企合作教育专项经费,为校企合作教育提供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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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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