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读者入馆须知
1、 者须凭图书馆认可的有效证件进入图书馆。校外读者来我馆查阅文献,请到咨询服务台咨询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方可入内。
2、 入图书馆应保持言谈、举止文明大方,衣着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入馆。
3、 注意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在图书馆内大声喧哗、打闹。入馆后请将手机、BP机等通讯工具调至震动,不得在室内使用手机。
4、 自觉保护图书馆建筑和馆内一切设施。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损坏设备。未经工作人员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5、 不得携带食物、饮料进入阅览室和书库。
6、 注意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丢果壳纸屑等破坏馆内环境卫生的行为。
7、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馆。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用火。
8、 维护馆内正常阅览秩序,不得抢占座位。书包等私人物品请放入存包柜(证件及贵重物品自理,否则丢失本馆概不负责),禁止隔夜占用。
9、 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本馆者,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
10、 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文献复印规则
1、本馆复印机属贵重设备,由专人保管使用和维护,未经允许不得随便开机使用。
2、凡我院师生员工及外单位读者均可利用本馆书刊资料复印,费用自理。
3、严格遵守印刷业各项法规。凡中央、省、市区红头机密文件,内部秘密资料,国外及港、澳、台政治类报刊,各类非法出版社或各种查禁手抄搞一律不准复印。特殊情况须经馆领导批准。
4、复印资料在50页以下者,可当场取件。复印页数多的,在规定时间内取件。
5、本馆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复印,需要填写复印单经馆长批准后,方能复印。
6、 打印、复印后,严格履行相关登记手续,并监督实施。
7、本室对外开展有偿服务,具体价格详见“收费标准”,希望广大读者自觉遵守。
三、视听资料室使用须知
1、本室对全院师生开放(视听室仅面向集体开放)。
2、本室多媒体视听设备仅限室内使用,不得带出室外。
3、读者凭借书证办理相关借用手续,由工作人员安排使用多媒体视听设备。使用完毕到工作人员处办理归还手续。
4、机器发生故障,或有特别需要,应向工作人员报告。
5、使用视听设备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则,不得私自拆装、调换,严格爱护设备及其它配套设施。
6、读者进入视听室,应保持安静,并维持室内环境整洁。
7、读者应尊重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配合工作人员共同搞好本室工作。
8、借用多媒体视听设备(包含光盘等)实行读者负责制:借用时由读者负责检验设备是否能正常工作,归还时由工作人员负责验收。有问题时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以明确责任。
四、计算机检索室规则
1、本室凭校内有效证件,为全院师生员工免费开放使用。
2、本室向用户提供各种电子数据库检索及浏览校内网络内容服务。
3、本室不是学习计算机的场所,严禁携带任何光盘、软盘上机进行文件编辑、编程等操作。
4、 禁止对机器进行格式化,修改引导记录等操作和改动,删除机器内系统文件,用户离开时请不要关机。
5、 请爱护室内设备,文明上机,若有人为损坏设备、数据库资料,视情节轻重,确属操作者责任的要予以赔偿
6、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动室内的计算机和其它设备。
7、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和大声讲话,不得食物、水、饮料带进室内。
五、电子阅览室规则
1、 上机读者需持本人借阅证在工作台办理入室手续,经工作人员核实后,持上机牌对号入座,禁止一人多机和多人一机。
2、 读者中途换机须报经工作人员同意,重新刷卡后,方可调换机器。
3、 读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不看和输入网上有损国家、学校尊严,有悖四项基本原则、不健康的内容。
4、 为保证图书馆计算机正常运行,严禁删改和安装计算机系统配置及任何文件、软件;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须报请工作人员解决。
5、 用户不得携带书包等杂物进入电子阅览堂;室内不得吸烟、吃零食、喝饮料,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得随意走动和高声喧哗,禁止在室内使用通讯器材。
6、 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防止病毒侵入,严禁私自携带光盘、磁盘进入图书馆使用。如需套录数据,请将自备磁盘交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处理后,在工作人员指导下使用。
7、 读者凭有效证件,履行相关手续后,可借阅光盘,每次一件,离开时,必须归还。
8、 违反图书馆计算机使用规则、造成计算机严重损坏者,一律由使用者按照原价两倍赔偿。
9、严禁使用他人借阅证,一经发现没收借阅证。
10、本室开展有偿服务,具体收费细则,请参照“收费标准”。
六、过刊阅览室规则
1、本书库对全院师生实行开架手工借阅服务。
2、读者一律凭本人借阅证换取代书板进库进行查阅图书。
3、读者选书时将代书板插入抽书处,选不中的图书应按原来位置插好,不得乱放,以免图书排列混乱。
4、外借时必须进行登记借阅,每人每次可借阅图书3册,借期为:学生一个月,老师六个月。
5、进入本库严禁携带书、包等其它随身物品入室。
6、借书前应仔细检查图书,发现污损、缺页等应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在书上注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读者借用文献应妥善保管,倍加爱护,不得遗失、损坏、撕页、污渍和圈点,如有上述情况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8、读者还书时,请将图书交还给工作人员,经验收无误并在借阅登记簿注明还期时间后方可离开。
9、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不准随地吐痰和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严禁在库内吸烟、吃零食。
七、期刊阅览室规则
1、读者一律凭本人有效借阅证,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
2、阅览室期刊为开架阅览,读者选刊时须使用代书板以免乱架。
3、 取阅期刊时,每人每次限选一册(本)期刊,阅后请放回原处,严禁乱放,私自匿藏等。
4、 读者可携带学习用品进入阅览场所。但各类包、袋、餐具、茶 杯、食品、雨具等严禁带入阅览场所。
5、 阅览室内的所有报刊杂志,仅供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
6、 若需复印相关文献资料,须报经管理人员同意,原件应当及时归还。
8、严禁藏匿、撕割、涂画、偷窃书刊资料,否则视具体情况予以相应处理。
9、读者应文明阅览,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使用无线寻呼机和无线电话等,禁止喧哗、交谈、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抛掷纸屑等。
10、协助本室搞好管理工作,不得随意搬运桌椅,不得抢占座位,损坏室内家具用品照价赔偿。
11、外来读者可凭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及有关证明到图书馆申办借阅证。
八、图书馆书库规则
1、 入库时,校内读者须出示本人借阅证,换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库。
2、 来宾或外单位人员,须经本馆负责人许可,方可入库。
3、入库时,除纸、笔、笔记本外,读者不得携带包具、书籍等其它随身物品,库外设有存包柜,读者自备锁具将其物品存放在存包柜中。
4、请注意保持库内整洁、卫生,严禁在书库内吸烟、吐痰、吃零食、乱扔果壳纸屑等不良行为。
4、 读者在选书时,将代书板插在所取图书的位置上,否则,请将书放归原处。
5、 需要外借的图书,读者必须在借书处办理完借书手续后,方可携出馆外。
6、 出入图书馆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配合接受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不礼貌的言行。
九、自修室规则
1、凭本人有效证件进入自修室,自学时须将证件置于桌上以备检查。
2、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器材及其他妨碍他人学习的活动。
3、维护自修室内环境卫生,严禁在室内饮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杂物,吸烟等不良行为。
4、爱护室内桌椅和其它公共设备,严禁随意搬动、抢占座位,禁止在桌面上涂写,违者给予相应的处理。
5、读者进入自修室务请衣着整齐,穿背心、内衣、拖鞋等衣衫不整者禁止入内。
6、读者可携带学习用品进入自修场所,但雨具及其他杂物不允许带入室内。
7、读者应自觉遵守自修室开放时间,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