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处主要工作职责

 

 

  学生处是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和协调学院全日制高职学生(不包括成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学生处内设学生科、宿管科。其主要职责范围是: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有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组织制定有关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规范化管理。

2.注重调研学生的思想动态,主动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和品德修养等方面情况,拟定工作计划,建立管理网络体系,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3.协助招生就业处做好招生计划的申报、落实工作,负责新生入学报到、注册、编班及入学教育工作。

4.协助各系、部配备好辅导员(班主任),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帮助提高管理水平。

5.组织安排学生的政治学习,负责对学生政治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协助党委举办学生业余党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

6.督促检查学生守则、学生行为规范的遵守情况,掌管学生档案,管理学生学籍,耐心、细致地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处理工作。

7.负责与指导院、系、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集体的评审工作,负责评审或审核发放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

8.协助招生就业处做好毕业生的教育、推荐和跟踪调查工作。

9.加强对学生宿舍的治安、卫生等管理,做好宿管员的聘用、考核管理工作。

10.协同团委、各系、部做好院、系学生会、团总支的组建及干部推荐、选举工作

11.协同团委、总务处做好学生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12.负责组织安排学生军训工作,拟定军训教育计划。

13.负责接待和处理学生家长及用人单位的来信、来访工作。

14.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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