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学生政治学习和班会活动的若干规定

 

学生政治学习和班会活动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渠道,对于引导广大学生学习党的理论,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增强他们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自觉遵守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的形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 .学生政治学习和班会活动是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在院学生处、院团委等部门的指导下,由各系负责实施。

2 .各班级辅导员是学生政治学习和班会活动的直接责任人。

二、内容及形式

1 .总原则:形式多样化、内容主题化、系列化。

2 .具体内容可包括:

⑴ 时事政治;

⑵ 院学生处、团委下发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点所涉及的内容;

⑶ 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⑷ 学风、班风建设;

⑸ 院、系安排的其它内容等。

3 .各班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报告、录像、讲座、演讲、讨论、辨论、竞赛等多种形式。

三、具体要求:

1 .各系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学生工作的重点,确保政治学习和班会活动的正常开展。

2 .每周三下午是学院安排的进行学生政治学习和班会活动的固定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3 .各系总支书记负责督促和检查辅导员制定每学期政治学习的工作计划和系列主题班会的具体安排,并汇总备查。

4 .除考试周外,各班级安排的政治学习和主题班会次数每两周至少一次,全学期不得少于 8 次,每次至少一个小时。

5 .各班级要作比较详细、完备的会议记录,以备检查和总结。

6 .各系、各辅导员要充分利用周三下午时间安排政治学习和班会活动。

四、检查考核

1 .各系、各班级要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学生无故缺勤按旷课处理。

2 .学生处和系总支领导要检查各班政治学习和班会活动的落实情况。

3 .学生政治学习和班会落实情况,作为班级考核、先进班级评选、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本规定自 2005 年 3 月 1 日起 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学 生 处

2005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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